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泗水县”一词属于汉语政区地名,其标准读音为“SìshuǐXian”。它所指代的县级行政区域(地名实体),位于山东省中南部,泰沂山区南麓,泗河上游。地处北纬35°28′~35°48′,东经117°05′~117°35′。东邻平邑县,西接曲阜市,南连邹城市,北靠新泰市,西北与宁阳县接壤。(一)历史渊源泗水县地域历史源远流长,泗水之域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追溯到远古。《左传》曰:“鲁有大庭氏之库,泗有居龙之宫”,《通鉴外记》云:“太昊命大庭为居龙氏”。《炎黄氏族文化考》载:“曲阜有大庭氏之库、壤地相接,尤为可证知居龙氏即在泗水一带……今泗水治东南十五里有居龙山即此”。(二)文物古迹1、天齐庙遗址位于泗张镇天齐庙村北。遗址北临深沟,东靠小河,西接丘陵,为一高约7米的台地,南北长80米,东西宽100米。断崖上暴露有灰土及陶片,文化层堆积厚度1.5-2米。出土陶器有泥质、加砂两种,多呈灰色,以绳纹和素面为主,有鼎、鬲、豆、盆、罐等残器;石器有石斧、石锛、石镰等。另外还出土了部分鹿角,是龙山文化及商周文化古遗址。1988年,国家文物局对该遗址进行了发掘。